看來你比較喜歡將他人的意見朝極端揣測.
從來沒有人說過讓父親不要付撫養費. 現在樓主要做的是Cost benefit analysis. 是不是值得花律師費和時間精力上法院去爭取她可能得到的撫養費和贍養費. 什麽叫 "為什麽不讓無賴得到應有的懲罰?至少要給他留個清晰的違法記錄吧." 難道樓主不需要花時間精力, 付律師費才有可能做到這些嗎? 你要弄臭別人的同時先要度量一下自己的損失. 樓主能不能承擔這些, 願不願意承擔應該讓她決定. 換句話說, 離婚協議是不是合理不是由你我決定的. 你覺得無理的協議樓主完全有可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