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叫把對方逼急了?讓一個父親付最起碼的撫養費就是把對方逼急了?那麽讓母親赤手空拳養孩子
來源:
漢代蜜瓜
於
2011-07-22 07:32:07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是不是把女人逼急了?
如果都像你這麽想,是不是男人都可以利用“我有錢我可以請律師跟你搶孩子”來逼迫女人來放棄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從來不反對庭下和解,但是庭下和解也需要一個REASONABLE的條款吧?
如果最終都是一無所有,那麽為什麽不讓無賴得到應有的懲罰?至少要給他留個清晰的違法記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