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律師給他回複的協議,其中就提到我要分他的401k, 撫養費從孩子出生算起,歸還從我這裏拿走的兩萬多的錢.

來源: 2011-07-20 21:28:1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還覺得過分,心裏想怎麽提這些啊,這麽過分的要求怎麽可能達成協議呢?

現在看來, 律師是對的. 至少能給他壓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