摟主也非等閑之輩!

來源: 2011-07-20 05:25:5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很明顯看出,樓主不是等閑之輩。

現在的情況,還必須從當年如何認識和結合的伏筆開始。

再壞的人也有良心,何況這個男人還有很不錯的工作。他懷疑孩子不是他的,這個應該是冰山一角吧?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