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之後
一周前,在一偏遠的土路上與一輛suv相撞,經過是這樣的。
我剛啟動車大約10-15m的速度相路口開去,我看了2邊沒有車,右邊有一排樹擋著了,右邊視野大約能看到200米,更遠一點必須停在路口比較危險的地方才能看到400米,所以我看沒有車就打算穿過,走到路中間的時候,一倆白的的suv以飛快速度(大約80)開來,我急煞車在路中間,她不能停下來,讓了點,還是從我右車燈的地方切過去,在路邊的草溝裏開了30米然後上路在路上開了大約100米,我感覺她想要逃跑,於是拿出手機打電話。她看我打電話才停下來,在倒回我車旁邊。 警察來了後說我的錯,說我應該讓她,可是我在路口時根本沒有看到她車,我車上的一個jj也幫我看了確實沒有車。 遠處還有一群不會開車的當地一家amsh族人,他們好像認識那個開車的人,說我沒有stop(我這邊沒有stop sign),現在我車報廢了,2周前給自己車加了保險,可我覺得那個人也有錯,下周3去法庭,車裏的人能做證嘛,今天我也拍了一些出事地點照片。 今天去那兒看確實在路口看不遠,她那樣的速度,2秒內不在握的視野裏。我的保險公司之前說我們陪她60%,我覺得挺冤的,當地是土路,那人開80,限速是55,可我沒有這個直接證據,她然後又倒回來了。
這裏有沒有人能幫幫我,我還吃了個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