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你應該搬出來之前讓他們修,上法庭。現在要求太晚了。除非你有證明你讓他們修他們不修,你找人修了。

來源: 2011-06-20 14:26:2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