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了解兩件事,這些工人不會因為您的意見改變工作的方式,因為他們不受僱於您. 同時"溝通"是雙向的,HOA 給予您們一個通知,如果您不回應你們做了沒有,HOA 沒有辦法知道您是否依據對方的要求做了還是沒有做,(您臨時告知,已經為時已晚),如果您接獲通知之後,隔日或是數日之間以書麵告知HOA 您已經依據對方的要求處理,但是如果還有昨日的這場鬧劇,那麼您在理與法之上.
反之,工人代表 HOA 來工作,AS LONG AS HOA 已經通知你們有工人來工作,(同時您沒有以書麵拒絕的情況下),對方應該可以合法在您的院子中工作,同時您需要負擔這個費用,因為這是 HOA 的權力.
至於費用的問題,個人不會建議您拖欠,因為拖欠的後果絕對對於你們不利,;最壞的情況,HOA 可以取得法院的判決扣押你們的房屋拍賣來償債,當然這是非常瘋狂的情況,但是過去確有實例,所以不要因小失大,(不管工人是否有工作,在 HOA 的立場,如果已經通知了您,您也沒有立即回應對方的要求,那麼對方派人來工作就是依據你們社區與 HOA 之間的規範來處理,這是合理合法的情況.
個人還是勸您不要生氣在這個問題之上,將問題集中在工人對您後院門鎖的損壞之上,該如何修,誰來修,讓 HOA代表你們與包商處理. 其他的,日後如果 HOA 有任何通知,需要及時回應的絕對不要拖延到第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