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救我
我有一事現在擾我夜夜煩心。
我們一家四口目前住在荷蘭。老公美籍,去年年中失業。我想全家搬去美國德州的想法越來越強烈。但讀了美國的稅法,基本越讀越覺得我們可能會有大麻煩。這也是我一直拖著沒有搬家的原因。
老公丹麥血統。3歲隨全家移民美國,讀書畢業,24歲離開美國搬來荷蘭,居住至今,現在44歲。3至24歲,拿丹麥護照美國綠卡,不知從何時起忘了續丹麥護照。就拿著綠卡過著,直達要離開美國去荷蘭時,才發現沒有護照,就申請了一個白本子的美國臨時護照。出了美國國境到了荷蘭。到了荷蘭後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就像美國申請正式護照。最後順利歸化美國國籍,有社會安全號這些紙。估計22,23 歲離開學校,他在美國沒有正式申報稅務。他說他畢業後就打些臨工,四處玩玩。
來荷蘭後拿荷蘭居留卡和荷蘭稅號。有一份正式工作一幹19年。完全像荷蘭人一樣按當地法律交稅。從未和美國稅務局和IRS這樣的機構打過交道。12年前我嫁給他,從中國來荷蘭定居,有兩個孩子8歲和4歲,也是美國護照。要不是去年年中失業,我們就打算一直在荷蘭生活下去。現在發現老公人到中年,我們兩荷蘭語都不好,又沒有荷蘭文憑,我想全家搬去美國的想法越來越強烈。
讀了有關海外美國人搬回美國的文章,好像稅法規定很複雜。目前我的理解是,美國人不管在哪兒都要像美國納稅。我老公20年隻像荷蘭納稅(我們是非常守法的公民),他除了法律文件上是個美國人,在美國沒有地址沒有銀行賬號信用卡,就來美國的駕照最後這8年他都沒去續了。現在我們要搬回去,會不會和稅務局惹上麻煩。要是讓他補20年德稅加上罰款,那就是等於斷了我們搬去美國的退路。
要是沒有問題,我就可以著手辦理搬家的具體事宜了。謝謝您老貓,讓您費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