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M(加拿大),B(美國),R(加拿大)3家公司。半年前,我工作在M公司開發軟件。M公司經營不善,欲賣我開發的產品抵債給B公司。B 公司要求我將產品匯總,寫出設計文件等。 同時要我保證不複製,不外傳。但有什麽違反的話沒有什麽處罰,簽字同意了。後來, R公司買了該產品。1星期前,R公司死活要我給它修改程序。上星期4(APRIL 26),在談到用什麽源代碼版本。我提到我有最後版本。事後也就忘記了此事。R公司今天跟我談崩了第1件修改任務,認為估價太高。要我立即表態做還是不做。我讓R公司找其他人,我沒辦法先給出詳細的解答,然後再開始做活。結果R 公司給我了一份回信,因為我非法擁有源代碼。律師信將很快寄給我。 本人沒有精力對付此事,想要知道起訴我的最壞和最好結果會是什麽?我應該如何應對他的律師信。向大家求教。謝謝大家。
有
同時要我保證不複製,不外傳。但有什麽違反的話沒有什麽處罰,簽字同意了。後來,
本人沒有精力對付此事,想要知道起訴我的最壞和最好結果會是什麽?我應該如何應對他的律師信。向大家求教。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