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情況也不能跟著救護車走。你還是老實跟法官承認你當時是誤解的警察的意思。

來源: 2011-04-18 11:31:1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對於態度問題,沒有必要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