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解整個過程之前,不要先下結論。

來源: 2011-04-05 05:43:4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請讀我的Response to Visa's summaryJudgment 以及53 證物(Exhibits),該文在District Court存著。或者等讀完我寫的過程再下結論,這個我還在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