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自己的,出多一點又沒什麽大不了。我是單身爸爸,當初判的時候,兒子的媽媽每月付100多的child support。現在,基本上她以兒子看她的名義用各種名目(cable,food, AC, Etc)又要回去了。以後兒子上大學的費用,我是不打算找她要的,估計也要不到,何苦費那個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