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你一個證據:我的former manager 的證詞說,我沒有出差去參加培訓。我提供了旅差報告,報告是他批準報銷的。我還有培訓結業證書。但是法官采用former manager的證詞。
你有沒有真正在美國打過官司?就我的經驗,以及我從網上讀來的其他人的親身經曆,美國人撒謊成性。你如果沒有打過官司,你是不知這裏麵有多黑的。
我是想把這件案子公諸於眾,讓其他人了解一下美國司法的肮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