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考慮的是如果給了你終身職位,而你沒拿到綠卡要被迫出境,豈不是要和學校打官司?學校便進入兩難之地,是尊重聯邦移民法讓你離境而收回教職呢還是按校方與你的合同繼續留你呢?學校是不會為了你和聯邦政府打官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