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有權力對於他想用的人給予較多的 promotion. 最好您還是爭取變成老板想留住的人才。

來源: 2011-03-20 17:08:3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打官司得不償失。也不可能再留在原單位。一般美國雇員也不會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