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應該依據要求去作證,不用害怕. (SEC 應該針對的是您原來公司的主管,不是您本人)

來源: 2011-03-18 08:34:2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原則上實話實說. (會找到您,證明 SEC 早已釘上您原來的公司了,所以該知道的對方早應該知道了,找您去應該隻是要核實您是否參與這中間的內線交易還是您隻是對方的人頭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