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上周二騎自行車出行,過行人線時已經變黃燈,就是說行人燈已經變紅色。可老爸還是趕著黃燈衝了出去。 黃燈隻有4秒。但是個小路口,車子離行人線很近,一定看得到爸爸汽車過的。結果老爸都過了快2/3 就被直向行使的車給撞了。把腳踝骨撞斷了,現在上了石膏這種情況會不會給賠啊?有明白的請指教一下。 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