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有個同性戀的美國男子,喜歡上了一個外國留學生。 這個美國男人晚上在LAB裏對他動手動腳。 這個外國男生很氣憤。動手打了美國人。 法官就把這個外國人趕回國。 這外國人說,“他對我性侵犯。 我是SELF-DEFENSE。” 法官說,“是不是性侵犯。沒有足夠的證據。但你把他打傷是REAL。 在美國,你們外國人要尊重美國公民。不然,就趕你回去。” 你最好和主人私下達成諒解。 如果是FLORDIA, 主人願諒你,都沒有用。 GOOD LU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