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告醫院耽誤丈夫的病情;丈夫明明提醒過醫生可能是中毒,可惡的庸醫居然不當回事,還冤枉丈夫有神經病;最終耽誤了最佳治療時間,應該給家屬高額賠償
不知道被關押的人有沒有權利狀告他人?如果可以,這官司能不能打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