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一個房子有兩個owner。有一個客人要來,一個owner不願意,另一個owner願意。請問在法律上怎麽講?這個人到底能不能來?如果這個客人來了住下不走了,如果一個owner堅持沒關係,另一個owner能不能強行讓這個人離開?
假設這個案子發生在加州。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