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上班的公司給我一個IPHONE手機. 名譽上是工作需要.其實99%都是用在我私人的事情上.公司裏不大有人給我打電話.
現在我開始找新工作. 在履曆表上我寫上這個手機的電話號碼作為聯係我的號碼(因為沒有必要,我自己個人沒有手機).我這樣做,會不會有麻煩? 違法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