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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wal-mart
於
2004-09-13 04: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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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麵的借條隻是證據之一,還有當事人雙方或第三方的證詞,在債關係成立之後,債務人一方的承認或不否認也可作為證據.如果A方把債權轉讓給B方,或委托B方收債,當然B方可以來收了,需要A方的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