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為2家公司工作,會有什麽麻煩?

來源: 2011-01-25 16:53:2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找到國內的一個職位,但是對這個職位不是很有把握。想跟現在的公司(美國紐約州)請假,先去新公司工作一個月,如果不好還可以回來繼續工作,如果好再跟現在的公司辭職。2家公司的雇傭合同裏都寫有為公司工作的同時,不得為其他公司工作的條款。2家公司不算競爭公司。

在此請教:如果我真的這樣做了,最嚴重的後果是什麽?會不會惹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