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是對的. 如果是我, 我還是會做.

來源: 2011-01-10 15:03:5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剛到美國的時候, 餐館,裝修公司...我都幹. 那時候也是非法打工.沒辦法不做根本就沒法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