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公司說不是他們責任,可以幫我查,若已cash他們就不管了,若沒cash我掏cancel的錢,他們再寄?總之我負全責。弄不明白,記得若我付信用卡公司的支票寄丟,我負全責,該怎麽罰我就怎麽罰,怎麽個人永遠吃虧?能否普法解惑一下?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