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我在amazon上訂了一個電腦的電池,一直沒收到。找賣家查詢,他們給了我郵局的查詢結果,顯示那個東西已經送到我的地址了,他們讓我去郵局找。
我去找郵局,郵局的人問了投遞員,投遞員說他放在我家門口了。
但是我確實沒收到,也可能被別人撿走了,也可能投遞員記錯門了。
郵局說他們不負責任,因為這個包裹沒有保險。
請問這種情況,應該誰負責我的損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