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是身價幾百萬,婚後年收入上百萬,我什麽都不說,差不多夠正常生活的就簽了。可問題是他也就是個年薪十幾萬的普通職員。
如果離婚,我當然不會要求他把錢取出來和我分,這樣不是白白讓人家損失錢嗎。可他說,如果離婚,401K的錢和我無關,這個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