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確實出軌的假設下,第一:隻有有悔改了才有原諒一說。

來源: 2010-12-29 17:13:1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是現在進行時,和將來時,根本就無從原諒了。

第二, 辦綠卡和出軌完全是兩碼事, 難道要用綠卡作為出軌的交換條件?

我覺得樓主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孩子,綠卡身份的好象不是個什麽事。  如果樓主想要孩子打官司,就一定要證明妻子出軌--不知從法律角度講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