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說你房東的這種做法是沒有道理和依據的。 人已搬走幾天了,再來說有什麽損壞又說不出什麽地方壞了,這種沒有證據依據的做法,你可以拒付。 但你要注意的是,一,要確認你的搬家時間;二,房東提出賠償的時間和證據的時效;三,回信(不要打電話)通知他/她,賠償依據不足不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