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想當然,不要抱僥幸,不要被誤導!

來源: 2010-12-17 15:17:0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事你處理的太過了! 目前的情形,隻要能用錢來解決的,都不是大事。盡可能同對方和解,經濟上賠償對方(可能不是小數,你一時心理上難以接受),就此了事,免予刑事責任,你就謝天謝地吧。

憑感覺,象你這樣的人,在監獄關一天,可能你一輩子天天做噩夢,還要看心理醫生。

至於你的車,隻要她可以出出氣,給她砸了都行,就此一切了結。當然,說這都沒用了。

遵照老貓的建議原則,不要想當然,不要抱僥幸,不要被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