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朋友也說我可以把這個經曆寫下來,我沒寫的部分還很多呢,如果我的昂貴的經驗對任何人有一點點好處,那是一定要寫的,估計明年結案(希望)時就會,也報答大家的鼓勵和同情。總之,我發現法律對於一般人認為的難題比如現金收入,隱瞞收入都是有辦法的,就是你要花多少錢來要公正。咱們隻討論我個人經曆的法律程序,至於打不打下去是每個人的決定,要有人給列出可能的結果,我想大家都會做一些比較好的決定。現實生活比誰編的劇本都更dra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