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好奇請問老貓,如男人法律領養了老婆的拖油瓶,離婚時他可以選擇放棄領養嗎?

來源: 2010-12-14 04:48:2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在回答您的問題之前老貓對您有良個要求.

(A) 請您停止使用 "拖油瓶"來稱呼任何孩子,這是一個相當"岐視性"的稱喂. 任何人都不應該被冠上這一類的稱呼.

(B) 注意您的英文用字,不要鬧笑話.

O.K. 回答您的問題.

(A)您是否應該負擔任何您前妻"非婚生"子女,原則上法律要求"biological parents "負責孩子的 child support,所以對於任何 stepchild. 原則上一旦雙方離婚,非"biological parents "一般不需要負擔孩子的 child support.

(B)然而您的問題比較需要討論的是,因為上述的資料是討論"NON-ADOPTED"的情況,如果您實際領養了這個孩子,那麼這個孩子的法律地位等同於您的親生子女,同時一旦您領養之後這是一個終生的責任,所以不如同您領養一隻貓或是狗,您可以在不喜歡時往外一丟說我不玩了....因此在大部份的情況,您需要負擔您所領養的孩子的任何經濟上的需要.

(C)然而在法律上,當您與任何人結為配偶時,沒有任何規定需要您一定要"領養"任何您與您配偶的"非婚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