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個案子退錢過程是否有問題?謝謝
幾個月前搬家,公寓manger亂扣錢,我告到小額法庭。中間因manger找渣,還發生亂七八糟一些事。最後法庭判公寓退我們錢。這個公寓屬於一個房地產公司的,公司下麵有一些公寓分散在全美各地。
法庭判這個公寓manger退還亂扣的錢。但我卻接到在外州的總公司的法律主管的電子信,附上W-9 表。讓我們夫妻兩個分別填上這個表,才能退回這筆錢。
我很奇怪,想請教大家。
1。 填上這個表,是不是就等於這是我們的收入,我們需要交稅? 但實際這不是我們的收入,是他們亂扣掉的錢,我們要拿回我們的損失。
2。法律主管讓我們夫妻分別填一個表,也就是我們填上的錢數合起來,結果就是法庭要求他們退回的錢的2倍。他們隻退法庭判決的數。但表上數字合起來就是退回錢的2倍了。他們想幹什麽呢?
總公司的法律主管通知我們填W-9 表,而不是公寓的manger或財務人員直接退錢,有什麽貓膩嗎?
我們平日交的房租都是直接給公寓的,不是外州的總公司。打官司起訴的也是這個公寓的manger.
謝謝,中間這個Manger 說了很多謊,耍了好多滑頭,所以不得不防。再次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