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目的不是避稅,是為了爭取工作單位的大學補助。

來源: 2010-10-22 11:58:5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現在單位工作快5年了。5年後,我就有資格為孩子上大學申請補助,單位每學年補助40%學費。倆孩子,每人4年大學算,可以總共補助12萬美元。

但是單位的大學補助,隻能給我的DEPENDENT。假如不鬧離婚。。。哀。

就想找個兩全其美的解決辦法。多謝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