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實不在意孩子18歲前誰報dependent,就是擔心以後孩子上大學,我不報dependent的話, 我工作單位的大學補助沒有了。我算一下,倆孩子的大學補助,我們可以省12萬美元呢。這對父母雙方都是好的呀。
假如孩子18歲以前,由LP撫養, cliam dependent。孩子18歲後上大學,我再cliam dependent,這樣的轉換, 寫在分居-離婚協議上,法庭會同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