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車禍去世向對方索賠的官司,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對方有可能說是我哥的錯導致事故的發生”,對方有什麽樣的證據證明這個觀點呢?法庭上關鍵是證據(evidence),而不是觀點(argument)。對方離開命案現場本身就是對他們極不利的證據。
你的描述中不清楚的是案件雙方有沒有進行"discovery phase",是否和解(Settle)以及和解金額多少在discovery phase後才好確定。有關discovery可以參考:http://en.wikipedia.org/wiki/Discovery_%28law%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