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法是盡量不要弄到討債公司去. 因為去了

來源: 2010-09-14 14:35:1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也許一天到晚打電話來. 煩死人.我想到9/29 是WRA 給我的最後期限. 要是我到時和他們談一個價錢, 分期付款.然後在和Cigna Appeal , 可不可以呢, 可是會不會Cigna 反咬說既然你付了錢, 說明你認為你有過錯, 我幹嗎還要付還給你? 我可不可以在付款時聲明我是在” WRA's force”下付的, 並非認錯? 這樣說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