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爭到底!

來源: 2010-08-21 14:07:5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到了法庭上你就大喊大叫,有理就得言高,告訴法官,警告信兩次都沒收到,收到了也不懂英文,看不懂,為什麽不給中文的呢,這是典型的種族歧視,交通官司先別打了,先說說種族歧視官司吧!你這麽一喊,準把法官嚇回去,立馬恢複你駕照,這還不算,再給那家安裝酒精含量測試裝置的公司寫封警告信,今後少跟我來這套。

說實在的,像你這種人,還是別開車為好,否則早晚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