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小額法庭嗎?照你說的情況,是告不贏的。但是
既然已經開始了訴訟的過程(A complaint has been filed),你還是要應對的(by filing an Answer)。這也是個花錢的過程。照你說的情況,你和M之間並無合法的合約,可以直接file一個demurrer,意思是,M所訟的事實無法證明你對M有違約責任。關於怎麽file,要看每個州的規定。
感覺若不是小額法庭,可能會花一些律師費,這就是很麻煩的地方,不應對就自動輸,應對的話也會花錢。小額法庭就比較容易,直接去就好了,但如對相關法律了解不多,還是建議請律師代表,但費用就會少很多了。
M有無權利sublet,房租合約應該有寫明,僅這一點不需要房東親自作證。
這是我的2 cents,老貓若有更好更正確的建議請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