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國內用過4次律師

來源: 2010-08-18 19:56:3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兩次是為公司的事情,公事公辦。(昆明一次,北京一次)
一次北京為個人買商品房,也是公事公辦。
因為與他熟了,最後一次個人的事情,他提出錢隻給他(不必給公司)為我節省了一些,他也多了一些,事情也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