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費勁離婚了.直接回國吧.

來源: 2010-08-10 12:52:4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不懂英文,不會開車,沒有$1,沒有工作,沒有親戚朋友在美國,以後也不再進入美國. "
就別費勁離婚了.直接回國吧.
打離婚官司,懂英文,會開車,有$10K ,有工作的人都得拖個半死.

"走路幾小時去縣裏找法院"
如果沒你勞工帶菜回家, 你是不是得走路幾小時去縣裏找超市偷麵包? 先不想以後你勞工付你律師費的事,先想想你勞工知道你要離婚, 一生氣,天天晚飯外麵吃.你是不是得在家餓死?

別人可以幫你離婚,但不能幫你長期吃住.
建議找到當地華人教會的女同胞, 讓懂英文的幫你登個廣告, 趁你勞工不在家,把電視,冰箱,洗衣機,餐桌,大吊燈全賣了. 買機票回國.從國內再申請離婚.
至於債務,讓你勞工到中國找你去要吧.讓他也嚐嚐"不懂中文,不能開車,沒有工作,沒有親戚朋友"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