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的耐心解答,提上來問一些問題

來源: 2010-07-02 10:42:5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剛才從學校得到答複,即使我的OPT沒有及時批準下來,因移民局已經受理,所以我可以在美國合法拘留。這樣的話,我在找不到工作的情況下,還可以在美國拘留三個多月。

2。找律師是一個不錯的方法,特別是我老公如此精明。不過,我覺得最好不要如此。因為動用律師要支付很多律師費,即使由他支付,也沒有必要。我所要的不多,隻有房子的一半,和前幾個月的過渡費用。其它的錢,我拿著都覺得惡心。

不過,與他談的時候,他必定會討價還價,我不能把自己的底牌交出來,否則,連我上邊寫的期望值都拿不到。他做事不是一般的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