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S要了$4000,說稅先交上,以後不需要交的話可以返還。後來還要求一些資料,她也郵去了。現在給IRS打電話,IRS說$4000不返還了。 我知道就這些。如果我當時沒報gif tax,是違法的吧?還有辦法補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