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看了這個網頁,更糊塗了。 http://www.lawtime.cn/info/hunyin/lihunshouxu/2010041524971.html 因為沒有綠卡,我們的情況隻能算出國人員,不能算華僑。 但是情況三是一方出國人員,另一方在國內,不符合我們的情況。情況四是雙方出國人員且在駐外使領館辦理的結婚登記,這個也不符合。 我們的情況是雙方出國人員,在國內辦理的登記,希望協議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