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收他技術支持費,網絡費,電話費
來源:
notmobile
於
2010-06-09 0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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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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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法律外行。個人認為,做生意需要膽大。這種雞毛蒜皮想都不要想。沒有損害任何人的利益,誰會跟你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