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困擾我的問題,本來實在不想說。請大家給點建議,謝謝

來源: 2010-05-24 11:45:2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您當然有權可以要求對方的律師不要將您的行為告知給任何專業的組織,但是問題在於您有任何"籌碼"來要求對方需要接受您的要求嗎? 老實說,依據您所提供的資料,老貓恐怕對方(當事人)不是要您的錢,對方是要您的命,這就是問題締所在. 您能做的是"負荊請罪",因為隻有當事人本身可以姐這個結.他們所僱用的律師隻有依據對方的要求來處理,本身應該沒有權力可以決定是否需要給予您一條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