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單身老貓或其他朋友

來源: 2010-04-29 00:09:1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幾年前在紐約離婚, 有一孩子判給了前妻. 我現住在加拿大.現在每月CHILD SUPPORT 是1000美元(占我稅後的20%). 前妻CALL 我要增加CHILD SUPPORT,還要增加MEDICAL 和DENTAL INSURANCE. 我已受到傳票,下下個星期開庭.要我出庭做證. 但我實在走不開. 急.求幾個問題的答案, 請各位,特別是單身老貓,能百忙中給我一些幫助:

1) 傳票寫要我本人出庭做證,也可申請異地電話或其他ELECTRONIC MEANS 做證. 我能不能申請通過MSN打字的形式做證? 電話我擔心我的英語不夠用

2) 我的英語不算好,特別是聽力和口語, 能不能要求法庭配一個翻譯啊?

3) 法庭要我出庭時帶W-2, TAX RETURNS 等, 我在加拿大, 法庭怎麽考慮我的
TAX啊? 我不親自出庭怎麽送這些東西啊?

4) 其實我在加拿大通過我的雇主給孩子買了所有的保險(MEDICAL, DENTAL,
VERSION, DRAG),但他們不能在美國使用. 法庭判的保險大慨多少啊? 我現
在又有倆個孩子,老婆又在讀書沒工作.加國稅又重, 要是判的太重,真是沒法活了.

5) 象我這種情況請一個律士有沒有幫助啊? 我的傳票說我本人必須做證 (TESTIFY, DEPOSE).

6) 我能不能要求法庭以加幣付SUPPORT啊? 這匯率一變,我就可能被CALL.

7) 法庭還要求我提供一個地方用於異地電話或其他ELECTRONIC MEANS 做證.
由於時差(紐約時間9點,我在加西)我不能找到任何地方. 我能不能寫我的辦公 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