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國內的朋友想在美國注冊一個商標(就是商標,沒有公司),然後使用該商標到國內生產產品,產品全部都在國內銷售,不會出口到美國香港或者其他國家和地方。 我的問題是,這個商標應該算是美國的產品,那麽它所產生的收益是不是也要報美國的收入稅和其他商業相關稅等? 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