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單身老貓及其他法律人事幫忙看看

來源: 2010-04-02 10:57:1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人在加州.我在去年的聖誕節其間和老公外出,在車裏的時候,兩個人發生了爭執,我抓了他,他的臉上有一個1.5厘米的抓傷.我們發生的情況,被當時在我們後麵開車的老太太看到了,(當時的TRAFFIC有點SLOW),她報了警.
我和我先生都沒有承認我們在打架,他說他的傷口不是我弄的.但是警察在看到我先生臉上有傷的情況下,當時就把我抓了起來,並起訴我”FELONY,273.5”
我先生把我保釋了出來,我們馬上找了刑事辯護律師.律師收集了我的一些材料,包括我們的家庭照片,我也請牧師給我寫了證明信,律師把這些材料全部傳真給了DA,在開庭前,DA把FELONY 273.5 改成了MISDEMEANER 273.5. 但是由於我的小孩當時坐在車的後麵,他又CHARGE了我MISDEMEANER 273A(INDANGER CHILD).
在我們第二次出庭的時候,我的律師找到了DA,並且和他對我的CASE有了交流.DA 重新給了我們OFFER:
把對我的CHARGE改成PC415
36 MONS SMMMARY
16 WEEKS ANGER MANAGEMENT AND 12 WEEKS PARENTING CLASS
我的問題是,PC415會不會影響我的綠卡申請? 我現在在485的排期中.
我的律師有點想接受這個OFFER,他認為是合理的.我想問的是,我有沒有必要打陪審團,如果那個告我的老太太會出庭作證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