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您的回帖,對於您的事在下深表同情,然而我想說的在上一封回帖中已說得很清楚,可不可以請您以後不要再拿這件事來問在下了,在下以為對方既已得到調職處分,已經罪有應得,閣下無須窮追不舍,老實說對於您的處事的態度我實在無話可說,你叫別人不要落井下石,自己確要"讓她嚐嚐不好受的滋味",這是什麽世道,老實說老貓慶幸沒有必要和你一起工作。 對了當你看完這個回帖請您不要罵我, 否則在下必"以彼之技還施彼身",到時候撕破臉大家都不好看 !